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8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9月至12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开展了巡察工作。2020年1月13日,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对市委党校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不扎实的问题
(1) 未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该意见于2015年12月下发,但因市委党校与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协调联系不到位,该制度至今仍未出台,这项工作也一直未落实。
整改情况: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制度》,并与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协调,待主体班开课后,将领导干部讲课列入课程表加以落实。明确总体要求,授课形式、内容,工作流程和组织实施。
(2)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提出的“党校系统名师工程”不到位,仅仅是制定了该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其后未具体实施,工作落实存在应付现象。
整改情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规定,在青年教师“十个一”培养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现行的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制定印发《名师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建立老、中、轻梯次培养机制,制定有经费、有措施、有奖惩、有督查、有评估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加以落实。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二)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严谨的问
(3) 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未按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报送专题报告,会后也未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书、时间表。
整改情况:已将存在问题情况调查清楚,由办公室做书面说明存档;制定印发了《校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加驻校纪检组后期审核把关的内容;2020年3月18日,按程序要求严格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4) 市委党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6年提出的“立足岗位,做合格党员”活动,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后未继续跟踪落实,既没有出合具体标准,也没有形成考核评价机制,活动仅仅停留在“口号”层面,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市委党校“立足岗位、做合格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委党校科室职能及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意识形态目标、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确保活动务实见效,并作为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5) 2016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明确校委每年专题研究并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年听取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不少于2次;制定印发《督查管理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督查范围。;于5月8日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由分管副校长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重点,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具体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制、突出抓好主业主课、加强科研阵地管控、严格师资队伍管理、管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6) 2017年班子分工中未明确分管的领导,且班子成员均未听取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领导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分工;《督查管理制度》文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督查范围。7月10日各班子成员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由分管科室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7) 2017年全年专题研究和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1次,均缺1次。
整改情况:3月2日,校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督查管理制度》,明确会议次数、会议内容等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
(8) 2017年未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网络安全工作制度》,于7月初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住管好校园网、智慧党校APP及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阵地载体,对发布的稿件,相关责任人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校园网要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监控,一经发现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内容第一时间撤回,及时消除不良影响;还要加强纸质文献和电子文献内容的管理。同时,要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不定期组织教职工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坚决抵制错误思潮和不当言论的渗透传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四)调动干部积极性不足,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激情不够的问题
(9) 对考核评优工作重视不够,2017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后,因审计财务部门叫停了课时费和评优奖金的发放,校委会便将年度表彰工作搁置,直至2018年底才进行了补充表彰,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整改情况:各类评选结果已统计完成,结合疫情期间工作实际,于6月5日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了2019年度先进科室、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表彰了2019年度教学优秀、青年教师进步和科研优秀奖;制定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试行)》,促进各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才竞争力,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导向功能。
(10) 从2017年至今,校委会仍未出台一个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激情不够,期间已有3名优秀教师调离党校。
整改情况:将《关于申请批准<鄂尔多斯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请示》(鄂党校报字〔2020〕2号)文件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待批复;制定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试行)》《进一步关心关爱教职工的意见》,力争培养若干全国、全自治区党校系统教学名师。在全校形成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竞争有序的环境和氛围,增强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高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全面提升教学科研的总体水平。
(五)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11) 2016-2018年历次民主生活会均存在征求意见函数量未按实际收回数统计,而是直接用发放数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征求意见情况不实。
整改情况:已将存在问题情况调查清楚,由办公室做书面说明存档;对时任办公室副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制定印发了《校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规定征求意见函的发出、回收、统计的标准,汇总征求意见情况上报时增加领导审核内容;2020年3月18日,按程序要求严格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2) 历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未做到“四必谈”,班子成员普遍未和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谈心谈话,个别班子成员未和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由常务副校长王湛清同志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制定印发了《校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规定将会前“四必谈”作为是否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必要条件;2020年3月18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所在支部党员代表之间进行了充分交流沟通,共开展谈心谈话37次。
(13) 履行民主生活会程序不严谨,召开2017年自治区党委巡视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复。
整改情况:已将情况调查清楚,并书面说明;对时任办公室副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制定印发了《校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细化民主生活会流程和具体环节,强调不得缺少任一环节召开民主生活会。2020年3月18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别报请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召开。
(14) 三名班子成员三次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材料中整改措施完全雷同。
整改情况:2020年校委会第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每位班子成员写了心得体会;已将三次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整改措施完全雷同的情况调查清楚,由常务副校长王湛清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六)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5) 2016年至2017年,教研党支部建设滞后,三年间基本没有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党支部建设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对两位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制定印发了《市委党校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机关党委学习培训计划》,由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制定印发了《督查管理制度》明确党建督查事项。教研、行政、考辅党支部根据业务特点,按要求开展了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利用党校独特的优势,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党务工作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16) 各党支部普遍存在2018年主题党日活动次数不够,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等规定程序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常务副校长王湛清同志对党建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做书面检查;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制定印发了《市委党校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机关党委学习培训计划》,明确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申请入党、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等活动的规范流程;各党支部开展了以党史学习、支部共建、调研学习等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17) 2017年行政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均未评定党员等次,也无党支部审定意见及上级党组织审定意见。
整改情况:对行政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制定印发了《市委党校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机关党委学习培训计划》,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流程。
(18) 2017年教辅党支部、教研党支部、行政党支部存在个别党员在党课上玩手机现象。
整改情况:已将情况调查清楚,由支部书记黄仕晏、王颖超、阿岐做书面检查;将2020年确定为制度执行年,一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守纪律讲规矩行为规范14条”,强化督查兑现,解决“不敢玩儿”的问题。二是要强化纪律作风教育,从思想上解决“不能玩儿”的问题。三是各支部要紧密结合主业,根据组织的需要和党员教职工的需求设置内容和形式,提高党课和党日活动的质量,解决“不想玩儿”得问题。
(19) 各党支部2018年活动记录中“民主评议党员”、“党费缴纳记录”、“党支部工作计划”等基本内容存在空白现象。
整改情况:由常务副校长王湛清同志对党建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做书面检查;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制定印发了《市委党校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机关党委学习培训计划》。各党支部开展活动后加强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做到及时记录,按时公示,按要求报备等。
(七)党支部换届不严谨的问题
(20) 各党支部普遍存在换届超期问题超期3个月至11个月不等。(21) 各党支部换届选举请示将下届机关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起请示上报,不符合规定。(22) 换届会议议程中缺少召开新一届委员会会议的程序。(23) 教辅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选票未加盖支部公章。
整改情况:由常务副校长王湛清同志对党建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做书面检查;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制定了《市委党校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对时间、内容和标准等作出具体要求,明确今后到期不换届的责任人要依规追责;由于各党支部今年均未到换届日期,校机关党委在2020年4月24日严格按程序完成了换届工作,为各支部换届工作提供借鉴;参照校机关党委换届流程,将会议筹备、大会召开、会后工作等流程细化,对各党支部委员进行了换届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八)转变工作作风有差距的问题
(24) 抓工作落实缺少“一抓到底”的韧劲,比如建设一流党校制定的工作任务印发下去之后,虽然成立了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小组,但到任务后期抓落实的力度开始逐年递减,对年初分解的任务落实情况未跟踪问效,到了年底汇总时应付了事。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督查管理制度》,由校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明确校委会每季度通报督察情况,下发督查通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报、问责;巡察整改期间共专题督查3次,下发了督查通报,整改效果明显。
(25) 县处级干部带头落实考勤制度不严格,未按党校考勤制度执行指纹签到签退。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考勤制度》,由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明确规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只要在单位就要指纹签到,同教职工考勤一起公示。新购置面部识别考勤机,每日实时公示考勤情况。
(26) 集中学习、每周例会等制度存在应付现象,集中学习时形式单一,内容泛化,存在为了学习而学习的情况,每周例会时交流汇报完问题后研究解决力度不够,会议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利用每周五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开展“强党性、讲党史、学党史”学习活动,在抓好规定书目、制度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外,将党建党史作为全年的“主课”固化下来;制定印发了《会议制度》《督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九)抓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27) 未建立“三务”公开制度,除了每年公开“三公”经费有关情况外,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政务等内容均未公开。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党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在A座1楼大厅设置“三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信息。
(28) 班子成员落实到联系旗区党校调研指导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制度不到位,多数是利用集中开会等机会简单沟通了解情况,未亲临自己联系指导的基层党校进行调研指导。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校领导联系旗党校工作制度》,明确定期开展与旗党校的交流和研讨会,在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并在会后将征集到的问题整理汇总,呈送校委、当地旗委和相关部门寻求解决;6月8日-17日,校领导分两批赴旗党校开展了调研工作。
(29) 党校于2012年出台了校领导每年至少深入课堂听课40课时的制度,帮助教师分析研判教学质量并提出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但该项工作仅仅在刚开始持续了一段时间后,便成了摆设再未执行。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校领导值周、联系教研部听课评课制度》,由教务一科组织实施。校领导每年必须听课累计40课时(分管教学科研的校领导累计60课时),并整理专门的听课笔记,并在当堂课程的笔记后提出对本节课的意见(拓展训练等户外课程不计入听课课时)。每月参加一次教研活动,对所听课程提出意见建议;从2020年4月份开展“强党性、讲党史、学党史”学习活动后,校领导轮流开展评课工作。
(30) 教师外出讲课报备制度执行不到位,校委对一些教师未报备外出讲课行为监管不严,“睁一眼闭一眼”,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教师外出讲课和参加各类活动管理办法》,由教务一科、教务二科组织实施。教师外出讲课或参加各类活动前,本人需填写《鄂尔多斯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师外出讲课和参加各类活动备案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外出。每周五未经校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出讲课或参加其他活动,必须按要求参加校内集体学习和教研活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十)“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1) 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无文件或来访函,无接待审批单,如2018年10月32号凭证报销公务接待费271元。
整改情况:已调查清楚情况,由财务工作人员作书面说明,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已将271元退还至市委党校基本帐户;制定印发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
(32) 公务用车燃油费用未按规定报销。2018年共报销燃油费40000元,报销方式为4次办理10000元加油卡加油,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已将情况调查清楚,并由办公室做书面说明存档;制定印发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公务车辆燃油须按照核定油耗标准和行驶里程数,结合派遣任务,使用公务卡按需加注燃油,任务完成后,凭加油发票、车辆派遣单据及时报销,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现金。特殊情况不能刷公务卡加油的,需经用车领导签字核准,并出具加油站不能刷卡证明,后方可报销。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33) 党校于2018年8月已将其教学服务中心划转至市文旅集团,但属该中心经营管理的餐饮中心、学员公寓和文体活动中心等固定资产约765万元仍未办理移交手续,仍在党校账上。
整改情况:按照国资委关于党校教学服务中心转制的批复和同意鄂尔多斯市委党校餐饮、住宿、文体活动中心、文印中心委托文旅集团党校教学服务公司管理的意见,修订完善委托管理协议书,已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经市委党校和市文旅集团双方确认。
(34) 党校图书固定资产账上显示为5444册远远小于实际数量3万多册,且无图书明细,存在管理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现有信息资料中心馆藏图书的全面清理和清点,正在按图书明细办理资产入账手续;制定印发《图书管理办法》,明确信息资料中心职责,图书采购、借阅,期刊借阅,图书损坏赔偿,雅阅书吧,文化沙龙活动室等管理办法。
(35) 2018年12月购入UPS电池18.8万元未入固定资产,且再次更新购买时将原固定资产(240个旧电池)直接抵减采购中标价,不符合固定资产处置规定。
整改情况:已将情况调查清楚:2011年市委党校新建校区时,市政府基建办统一采购了包括UPS电池在内的弱电智能化系统,该账目包含在办公大楼账目中,与办公大楼均未入市委党校固定资产清单,无法按固定资产残值上缴财政。经向国资委请示,指导我单位用旧电池抵顶一部分新电池价格,市财政国库支付管理局(代理记账中心)将新旧电池更换按维修费入账,只体现了固定资产的维修,对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未做更改;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十二)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36) 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提醒要求不够,每年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内容针对性不强,研究部署工作以宏观提要求为主,未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办法,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市委党校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由常务副校长王湛清同志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严格按照规定每月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2020年5月8日,召开市委党校2020年度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任务、意识形态工作工作任务,市纪委派驻市委党校纪检组安排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党校姓党,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守正创新,加强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常态长效,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坚持从严治校,强化监督执纪,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守土尽责,强化责任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37) 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2018年3名班子成员召开1次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缺1次,另外有2名班子成员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市委党校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市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制定印发《校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将从严治党专题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安排,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提高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7月10日,班子成员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会议,听取各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并部署下半年工作。
(38) 2018年按照市纪委要求,要开展“崇廉尚俭、纯正家风、警示教育”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创建工作,但党校未开展此项工作。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崇廉尚检、纯正家风、警示教育”活动的方案》,强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意识和教职工崇简尚廉意识。安排创建廉政文化走廊、发倡廉护廉公开信、建立谈心谈话室、开展廉政书画学习活动,学习先进典型事例、参观廉政教育展厅等活动;发布“践行初心使命 传承良好家风”倡议书,倡导做良好家风的引领者、守护者和弘扬者;7月31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安排部署工作。要求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助力市委党校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营造人人崇廉向善的浓厚氛围;8月19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到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7-8392765;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委党校A703室;
电子邮箱:eedsdxbgs@163.com。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党校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