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2016年2月1日) 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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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主席 巴特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连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政府紧紧依靠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推动全区综合经济实力、产业发展层次、城乡发展面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发展保障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改革开放、社会事业、和谐内蒙古及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开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崭新局面。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17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万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由7070美元增加到1.15万美元,居全国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070亿元增加到1963.5亿元,年均增长1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273.5亿元增加到4352亿元,年均增长13.9%。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年均增长18%。在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创新调控举措,稳住了经济增长,实现了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五大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三次产业结构由9.4∶54.5∶36.1演进为9∶51∶40,初步形成了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农牧业提质增效,粮食产量由431.6亿斤增加到565.4亿斤,牲畜存栏由1.08亿头只增加到1.36亿头只,牛奶、羊肉产量居全国首位,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51%提高到58%。工矿业转型升级,由“一煤独大”向产业多元转变,煤炭对工业增长贡献率由33.5%下降到11.3%,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有色金属和农畜产品加工业贡献率由31.7%上升到49%。电力装机由6458万千瓦增加到1亿千瓦,风电装机由968万千瓦增加到2316万千瓦,均居全国首位。现代煤化工、稀土新材料、云计算等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蓬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43%提高到64%。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势产业装备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发展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公路总里程从15.8万公里增加到17.5万公里,高速公路突破5000公里,一级公路突破6000公里,高速和一级公路总里程居全国前列,建成30条高速和一级出区通道,94个旗县市区通了高速或一级公路。铁路运营总里程由9500公里增加到1.35万公里,居全国首位。开工建设呼和浩特至张家口等3条高速铁路和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呼包集动车组开行,结束了我区没有动车组的历史。民航机场由12个增加到24个,居全国前列。开工建设锡盟至山东等4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蒙西电网变电容量突破1亿千伏安。建成黄河防洪一期、海勃湾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国土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城乡区域统筹迈出重大步伐。累计投资886亿元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全区84.4%的行政嘎查村实现全覆盖,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有力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地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各族群众的赞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55%提高到60.3%。“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城市面貌、功能和宜居性持续改善。呼包鄂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东部盟市发展步伐加快,老少边穷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推出一批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改革成果572项,行政审批、财税金融、国资国企、农村牧区、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面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加快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623.8亿美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64倍。深化与京津冀、东北地区和发达省市及港澳台的务实合作,全方位开放格局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状况实现总体遏制、局部好转,美丽内蒙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累计投入546亿元,实施五大生态工程和六大区域性绿化工程。争取国家出台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将10.1亿亩可利用草原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投入草原生态补奖资金300亿元,惠及146万户、534万农牧民。森林面积由3.6亿亩增加到3.8亿亩,草原植被盖度由37%提高到44%。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民生水平显著提高。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18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698元、5781元增加到30594元和10776元,年均增长11.1%和13.3%,高于经济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1∶1缩小到2.8∶1。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百姓安居和创业就业工程,192万农牧民摆脱了贫困,为220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34万人。“三个一”民生实事惠及336.7万农牧户、4.15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4800个零就业家庭。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投入年均增长10.9%,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助学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新增两所本科高等院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优生优育水平不断提高。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成效显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持续进步,草原文化影响力、传播力显著增强,我区鲁迅文学奖实现零的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精心做好民族工作,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产业发展加快,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地震气象、档案史志、参事文史、外事侨务和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和谐内蒙古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强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大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健全,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构建起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认真做好人防和拥军优抚工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进一步巩固。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风肃纪、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推动政风明显好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监察、审计力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大力简政放权,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权力分别压减47%和45%。严格落实“约法三章”,全面停止新建和审批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2010年下降53.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政府协商民主建设加快推进。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15年,我们胜利完成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初步统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5%,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9%,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4%和5%。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好。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控,研究制定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扶持小微企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落实重点项目专项推进和省级干部包联重点项目责任制,实施重大项目三年推进计划。自治区重大项目开复工率达到95%,完成投资4995亿元。争取国家核准及开展前期工作重大项目22个,总投资2024亿元。开工建设蒙西至天津、锡盟至江苏、上海庙至山东和锡盟至山东电力外送通道及配套电源项目。建成额济纳至哈密、锡林浩特至二连浩特铁路,开工建设赤峰、通辽至京沈客专连接线、呼和浩特地铁等重大项目,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320公里。公路建设完成投资760亿元,新增通车里程3000公里,新增通沥青水泥路嘎查村1537个。建成乌兰察布、扎兰屯、霍林郭勒3个运输机场和乌拉特中旗、新巴尔虎右旗、阿荣旗3个通用机场。开工建设黄河二期防洪、绰勒下游灌区、尼尔基下游灌区工程。完成造林绿化1100万亩、重点区域绿化210万亩。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加快治理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呼伦湖和乌梁素海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多措并举稳定企业生产。“营改增”减负面达到99%,小微企业免税面达到97%以上,累计为企业减税降费280亿元。电力综合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0亿元,带动新增工业用电97亿度、新增工业增加值335亿元、税收42亿元。“一企一策”措施帮助37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恢复生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工业用电量增长4.9%,高于全国和周边省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以存促贷引导金融机构新增贷款568亿元,搭建了金融、水务融资平台,设立了总规模240亿元的铁路交通、产业发展、服务业和科技创新基金,向社会推出91个PPP项目、总投资1016亿元。盘活各级财政存量资金940.8亿元,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77亿元,有效缓解了地方偿债压力。
(二)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新增粮食产量14.8亿斤、牲畜存栏670万头只,粮食总产、牲畜存栏均创历史新高。主要农作物优势区域集中度达到85%,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及有机食品认证产地面积235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19万亩。各类家庭农牧场发展到4.3万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突破7万家。积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完成企业技改投资1035亿元,增长41.2%。煤矿平均单矿规模188万吨,机械化率和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国领先。新增火电装机300万千瓦,形成142万吨煤制油、106万吨煤制烯烃、17.3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的生产能力,电解铝加工转化率达到70%。建设移动、电信、联通三大云计算数据中心,形成70万台服务器的装机能力,百度、腾讯、京东等知名企业入驻。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1%,对税收的贡献达到54.3%,分别提高1.3和3.7个百分点。旅游业实现总收入2232亿元,接待游客8419万人次,分别增长23.7%和11%。电子商务、“互联网+”快速发展,信息服务收入增长33.5%,快递业收入增长18%。
(三)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公布了三级权力清单和自治区本级责任清单,取消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取消、停征、降低150个收费项目。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核发新版营业执照5.3万张,企业注册时间从平均26天缩短到3天。新登记市场主体37万户,增长34.5%。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启动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大工业电价每度降低2.65分,电力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电量分别增长55%和157%。取消政府定价项目83个,缩减58.3%,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推进财税金融改革。落实“营改增”试点和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启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在22个旗县开展了“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金融机构新增信贷投放2000亿元以上,贷款余额突破1.7万亿元,增长14.7%。新增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23家。全年直接融资1176亿元,增长5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组建运营,“助农金融服务点”实现全覆盖。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预计缩减45%的公务用车,每年节省经费4亿元以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经营业绩考核等改革,森工、矿业集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蒙能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后扭亏为盈。加快农村牧区改革。全区81%的规模以上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中收入4829元。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和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耕地流转面积3187万亩,草牧场流转面积7200万亩,居草原牧区省份前列。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规划、满洲里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家批复,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在重点口岸开展大通关改革试点。成功举办首届中蒙博览会。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启动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扩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旗县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全覆盖,参与改革的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出台考试招生制度、民族教育条例等改革举措,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足球改革试点取得重要进展。制定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财政民生支出2873亿元,增长17.8%,占总支出的66%。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强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采取巡回检查、典型示范、严格考核和干部下乡驻村等措施,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全年完成工程投资418.6亿元,扩面工程完成投资263亿元,包括行政嘎查村和部分自然村在内的1.93万个嘎查村开展了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设立创业发展基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9亿元,创业带动就业15.9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6.5%,12.7万名大学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257.4万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6.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5%的较低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206元,城乡低保、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300元、225元和843元,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28.5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24.2万套,居历年之最。全面完成了北梁棚改任务,铁南、阿尔山等棚改项目进展顺利。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21.8万户,竣工21.4万户。加大扶贫帮困力度。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8亿元,发放金融扶贫贷款176亿元,贫困发生率下降到6%,国家标准下的贫困人口下降到80万人左右。完善“8+1”兜底体系,投入社会救助资金82.7亿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切实改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87%,25个旗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0元,自治区重点卫生项目进展顺利,内蒙古医院门诊大楼、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大楼建成,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项目、内蒙古中医医院住院及医技综合楼等5个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首次获得南丁格尔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艺创作组织工作。加大长城等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
(五)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及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6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10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038件,办结率100%。加快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加大对失职渎职、“四风”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廉政建设明显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信访批次和人数下降18.4%和27.9%,刑事和治安案件下降7.2%和7.7%。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下降16.6%和9%。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问题的底线,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努力,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内蒙古的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首“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我们深深感到:这五年是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的五年,是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的五年,是改革攻坚力度最大、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完善发展思路,积极创新发展举措,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全区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奋发有为地开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必须始终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城乡区域发展相平衡、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拓展发展新空间,为发展注入新动力;必须始终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群众;必须始终坚持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精心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必须始终坚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凝聚起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合力。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关怀支持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向关心支持内蒙古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内蒙古是欠发达边疆民族地区,综合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比较滞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还不高;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较为明显,非资源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经济增长动力不够协调,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正处在“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历史关头;经济运行积累的潜在风险较多,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一些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有些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经济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完善。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加快解决这些问题,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2016年重点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已经全面体现在《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提交本次大会审议。今后五年,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断壮大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努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推动产业发展向中高端迈进,基本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适应发展需要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草原植被盖度和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坚持开放发展,着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全方位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收入总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各族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和谐内蒙古建设,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加快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我们要主动适应、准确把握、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刻认识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变化,按照“十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奋发有为做好工作,确保实现这些目标任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内蒙古建设的新局面!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综合分析,我们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我区拥有资源禀赋、区位条件、要素成本等多重比较优势,五大基地建设积蓄了巨大发展动能;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宏观环境稳定,国家持续加大对西部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快,为我区调整结构、补齐短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带来了宝贵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扎实工作,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战略上坚持持久战,战术上打好歼灭战,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区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9%,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8%,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抓住用好新常态下动力转换、结构升级等机遇,研究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性政策。坚决有力化解过剩产能。正确处理巩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与化解过剩产能的关系,把控制新增产能和承接产业转移结合起来,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研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分类推进办法,通过技术改造升级一批、兼并重组整合一批、对外投资转移一批、严格标准淘汰一批、完善政策扶持一批,稳扎稳打、有力有序地做好工作,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对资不抵债、连年亏损、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或依法破产清算,退出市场。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深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在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金融扶持、流通体制和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打政策“组合拳”,进一步降低企业的交易、人工、财务、物流成本和税费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扎实有序消化房地产库存。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实施不低于22万户的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落地,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同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建设用地同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研究住房公积金支持农牧民进城购房政策,开展土地、草场、林地承包经营权及宅基地抵押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向转移进城农牧民发放购房贷款。探索共有产权等措施,逐步消化大平米住宅库存。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引导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政策,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聚焦短板扩大有效供给。围绕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脱贫攻坚、“十个全覆盖”等工程为主要抓手,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促进资金资源向传统产业改造集中,向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加快构建适应发展、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各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和监测预警,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民间借贷监管、风险案件处置等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以扩大有效投资为重点创新投融资方式。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潜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事项,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水平。大幅放宽电力、交通、市政公用等领域市场准入,推广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全面取消银行贷款承诺、可研报告审查意见等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前置事项,企业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托、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大有效信贷投放、支持股权债权融资,实现新增贷款2000亿元、直接融资1200亿元。加快推进民营银行组建,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计划,推动80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票据和债券筹集资金。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推动保险资金参与经济建设。放大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效应。发挥现有融资平台和发展基金的作用,创新政府投资、与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利用财政间歇资金开展以存促贷,加大政府性担保资金投入,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和盟市政府合作,通过共同设立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基金等方式,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大PPP实施规模。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三年推进计划,启动一批“十三五”重大工程项目,力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万亿元以上。产业方面,加快煤炭深加工、精细化工、有色深加工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与外送电通道配套的煤电项目,新开工火电2700万千瓦、风电和太阳能装机300万千瓦,完成工业投资7000亿元。交通方面,加快推进呼和浩特新机场、呼张客专、通辽和赤峰至京沈客专、京新高速临河至蒙甘界、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海拉尔至额尔古纳一级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呼和浩特至银川、包头至西安、满洲里至海拉尔至齐齐哈尔、通辽至乌兰浩特至海拉尔、集宁至大同、锡林浩特至张家口、巴彦浩特至银川等高铁项目进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盘子或中长期规划。全年铁路建设规模5400公里,公路建设规模2万公里,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250亿元以上。发挥好通用机场的独特优势,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各级地方政府都要加大通用机场建设力度,培育发展区域性航空市场。能源通道方面,加快推进已开工的特高压通道建设,力争新开工锡盟至张北、通辽至青州特高压和鄂尔多斯至沧州输气管道等项目,规划建设呼伦贝尔等外送电通道,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水利方面,开工建设“引绰济辽”工程,力争东台子水库可研报告获得批复,加快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完成水利投资200亿元以上。城市建设方面,加快呼和浩特地铁、包头地铁及新都市区地下综合管廊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地下管网改造力度,完成投资800亿元。此外,社会事业、民生领域及生态建设等方面,要力争完成投资1750亿元以上。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建设“五大基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企业横向联合,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生产企业纵向重组,构建煤电用、选冶加一体化产业链,加快形成产业链竞争新优势。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现代煤化工向下游延伸、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装备制造向高端发展、农畜产品向终端拓展,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特色产业链、“双创”示范基地等四大工程,加快构建国家级稀土、石墨、核燃料、复合材料基地。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力推进协同制造、智能制造,做大装备制造业。拓展锂电池、永磁材料产业链,努力做大电动汽车产业。实施差别化、精准化产业扶持政策。坚持和完善电力综合扶持政策,扩大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规模,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配售电改革,研究制定蒙西电网峰谷电价和蒙东电网同网同价政策。对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取消各类保护性措施,倒逼其转型升级或退出市场。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围绕重点领域创新需求,加快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实用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载体三大工程。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草原英才”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技术联盟,力争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5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各类科技计划,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相关政策。深入落实质量强区决定,加快实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巩固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实施电子营业执照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充分发挥“双创”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协同创新格局。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为重点,加快形成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动水、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国资运营公司组建和国企混合所有制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管办分离、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服务业与一、二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完善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用足用好服务业发展基金,做大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抓好呼和浩特市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打造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文化、健康养老、金融保险等服务业领域。培育新型消费热点。把握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特征,大力发展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家政服务等新型服务业,增加优质新型产品供给,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实施六大消费工程,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线上线下、跨区跨境等多种消费业态。积极争取“宽带乡村”试点,扩大互联网、电子商务在农村牧区的覆盖面,激活农村牧区消费潜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一批大型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内陆港,建立完善煤炭、钢铁、聚氯乙烯、稀土、农畜产品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实施“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计划,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抓住旅游消费快速增长契机,实施“旅游+”计划,力争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以上。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加强和改进城市工作,处理好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城市规模与承载能力、人口集聚和功能集聚等关系,加大对城市空间规模产业、规划建设管理、改革科技文化、生产生活生态和政府社会市民的统筹力度,着力解决“城市病”等问题,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大力推进“多规合一”,完善“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城镇体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做好包头、扎兰屯等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增强城镇对农村牧区的反哺和带动能力。加大统筹区域发展力度。依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各地比较优势,从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促进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地区协同发展、东部盟市合作发展、基础薄弱地区加快发展。
(三)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扎实做好农村牧区工作
积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优化农牧业结构。全面实行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基础上,加快转变玉米“一粮独大”的种植结构,积极推进“粮改饲”,引导农牧民种植整株青贮玉米和优质苜蓿,扩大绿色有机高端产品种植。坚持“稳羊增牛”发展方向,制定实施千万头肉牛发展规划,稳定奶牛养殖头数,提高单产、淘汰散养,力争规模化养殖水平达到85%以上。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做好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加快西北节水增效项目建设,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建设高标准农田40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350万亩,设施蔬菜达到250万亩以上。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牧业与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大对领军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行业整合重组。实施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输出工程,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加快建设电商销售平台。加强农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农牧业综合能力。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提升紧密型利益联结率,提高农牧民在产业化经营中的话语权和收益分配率。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5000万亩以上土地确权。推进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推进农垦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深化供销社改革。实施县域金融工程,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和县域融资担保机构。
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加各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投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动员企业、社会投入和农牧民投工投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部门与盟市的协调配合,允许地方整合资金和项目。加大工程管护力度,探索各方安排管护资金或政府给予奖补等方式,发动群众参与工程管护。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进一步做好万名干部下乡驻村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坚持典型示范,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全面完成所有行政嘎查村全覆盖任务。
打好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1万人稳定脱贫、10个左右自治区级贫困旗县脱贫摘帽。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脱贫一批,年内完成5万人搬迁任务;通过产业扶持脱贫一批,帮助4万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使每户都有增收项目。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让有发展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能得到3万元以上的扶贫贷款,全年新增扶贫贷款150亿元以上;通过教育、医疗扶助一批,对不在低保范围的贫困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给予资助,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将4.1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四)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
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发挥好改革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继续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在简政放权、价格市场化、国资国企、财税金融、农村牧区、林区垦区、城市管理体制以及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领域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按照试点能多不少、范围能大不小、时间能短不长的要求,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发挥试点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加强对改革任务的研究部署、调度分析、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建立起横向协调、纵向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全程跟进、全程负责、一抓到底。
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深入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大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国家的统筹推动下,加快建设连接俄蒙的重点铁路、公路项目,积极推进海拉尔至满洲里高速公路、满都拉至白云鄂博、乌里雅斯太至珠恩嘎达布其等口岸公路项目,力争年内开放鄂尔多斯国际航空口岸。加强开放平台载体建设。加快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开发开放试验区、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争取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获得批复,实现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加快推行“三个一”联合监管模式,深化大通关改革。全方位加强交流往来。积极开展与俄蒙在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科技、旅游等方面的人文交流,加强与俄蒙地方政府及部门间的定期协商会晤。推动外贸向“优进优出”转变。优化对俄蒙贸易结构,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扩大国内短缺资源性商品进口,为企业在境外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创造条件。支持产能过剩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大力发展新兴贸易方式,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面提升区域经济协作水平。借助清洁能源基地平台,推动与京津冀、环渤海、长江经济带的合作。加快建设呼包银榆等经济合作区,深化京蒙区域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发挥我区土地、电力优势,通过园区共建等方式,加快承接高水平产业转移。
(五)推进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建设,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000万亩、重点区域绿化200万亩、种草3000万亩。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提高补奖标准,坚持和完善阶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推动草原生态持续好转。加快发展沙产业、草产业和林下经济,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继续实施呼伦湖、乌梁素海综合整治工程,争取治理规划获得批复。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污染治理,开展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不达标机组锅炉和小电石、小硅铁等落后产能。加强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大力整治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提高准入门槛,推动园区补欠账、上水平。全面完成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加强城乡接合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地膜减量使用。建设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开展水体综合整治,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联防共治。大力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推广绿色清洁生产,努力将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的增长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科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划定生态红线。实施排污许可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提高排放成本,倒逼企业减排。建立环境保护督查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试点,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加快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盟市水权转让试点。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强化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做好舆论引导和网络宣传管理工作,规范传播秩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草原文化创新发展。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繁荣发展文艺创作,打造一批富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地域特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精品力作。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方式,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加大文化惠民工程力度,实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固边工程,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倡导全民阅读,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和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按照“抓大扶小”思路,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小微文化企业加快发展,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发展环境,理顺管理体制,扩大投资规模,用好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抓好重点项目和集聚区建设。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创意的融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应对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可能带来的就业压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完成就业目标。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程,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引导劳务输出,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序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构建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适当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落实好国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继续办好“三个一”民生实事。
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地区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农牧民在产权流转等方面的财产性收入,完善“一卡通”发放机制,确保惠农惠牧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强化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适度调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旗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构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注重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统筹推进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鼓励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以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民族教育。进一步提高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办学水平。着力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继续深化城市和旗县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医师多点执业,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快建设自治区本级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和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蒙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快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创新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和管控各类风险。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大人防和边防工作力度,提升军民融合发展水平。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查办追责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八)加强民主法治和政府自身建设,加快建设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区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组织实施政府协商计划,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切实增进“四个认同”,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在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生态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给予倾斜。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着力改善边境地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好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履职尽责,把政府全部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决策水平。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制度改革。强化行政监察,提升行政效能。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各位代表,明年我们将迎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这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将坚持为民务实节俭原则,把迎庆工作与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抓好项目建设、环境整治、舆论宣传、组织动员等各项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以优异成绩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
各位代表,“十三五”帷幕已经拉开,我们正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发起最后冲刺。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胜利,努力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