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17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35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鄂尔多斯市直初、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方案>》(鄂人社发[2025]62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鄂尔多斯市委党校教师系列市直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5日—9月30日。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鄂尔多斯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进行修正。
联系电话:0477—8392767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委党校A座602室
鄂尔多斯市委党校
2025年9月25日